什么是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
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由美国国会于2010年颁布,以回应人们对销售用于资助刚果民主共和国(DRC)和九个毗邻国家("覆盖国家")地区冲突的冲突矿物的关注。第1502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任何使用来自这些冲突地区的采矿作业的矿物。该裁决适用于所有制造或承包制造产品的证监会 "发行人"(包括外国发行人),而冲突矿物是产品功能或生产所必需的。
什么是 "受保国家"?
这十个国家是刚果民主共和国(DRC)、中非共和国、刚果共和国、坦桑尼亚、布隆迪、南苏丹、赞比亚、卢旺达、安哥拉和乌干达。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你报告什么级别的信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最终规则提供了一个三步程序来确定你需要提供的关于你的产品的披露水平。
- 确定你的产品是否含有冲突矿物- 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将 "冲突矿物 "定义为锡石、铌钽铁矿、金和黑钨矿,以及它们的衍生物。第1502条适用于含有被认为对你的制造产品的功能或产品生产过程 "必要 "的冲突矿物的制造产品。大多数自有品牌的零售商被豁免。
- 进行"合理的原产国调查"(RCOI),以确定你的冲突矿物的来源 - 进行这种调查是为了确定你的生产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冲突矿物是否来自任何受保护的国家。如果这些冲突矿物不是来自受保护国家,或来自回收或废料来源,你不需要进行尽职调查;但是,你必须通过SEC SD表格提交一份年度披露报告,说明你用来确定你的 "无冲突 "状态的RCOI。
- 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你是否直接或间接资助武装团体- 如果冲突矿物是你的经营所 "必需 "的,不是来自回收或废品来源,并且原产于受保护国家,就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确定你的矿物是否直接或间接地资助或有利于武装团体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提交一份冲突矿产报告,作为SD表的一个附件。
对于冲突矿产报告审计,有哪些监管期限?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给予一个临时规定期,以便公司在受保护国家建立必要的可追溯系统。如果在此期间,你发现 "无法确定 "你的产品或生产过程是否含有冲突矿物,你必须披露你的结果,并描述你为对冲突矿物的来源和监管链进行尽职调查所采取的措施。这个宽限期对大公司来说在2016年结束,对小公司来说在2018年结束。宽限期过后,对于确定有来自覆盖国家的冲突矿物的公司,必须要有IPSA。
哪些框架可用于执行尽职调查?
最终规则要求使用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尽职调查框架(例如,201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的矿物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进行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