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冲突矿物”报告?
借助SCS Global Services ,满足《多德-弗兰克法案》(1502)和《欧盟冲突矿物法规》(2017/821)的尽职调查要求,并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及欧盟监管机构的公开报告规定。 我们提供的第三方“冲突矿物报告”审计及尽职调查系统开发服务,可帮助您妥善披露冲突矿物的来源,并协助您降低因支持刚果民主共和国(DRC)及周边国家武装冲突而产生的风险。
为什么选择SCS Global Services ?
SCS Global Services 在贵金属可追溯性和透明度方面拥有专业知识,并在社会与环境领域的第三方认证及供应链评估方面拥有三十年的经验。 我们开发了“Certified Responsible Source™”计划,是国际贵金属协会(IPMI)的成员,并获得了负责任珠宝委员会(RJC)的认证。我们与行业协会合作,制定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方法以识别冲突矿物,同时积极参与负责任矿物倡议(RMI),致力于优化RMI的负责任矿物保证流程(RMAP)。
- 服务项目
- 尽职调查系统
- 私营部门审计
- 常见问题解答
满足您的合规要求:
- 尽职调查体系构建——我们 帮助确保贵公司的冲突矿物尽职调查体系行之有效且符合监管要求,并协助贵公司开展冲突矿物合规规划与政策制定、风险评估、供应链绘制以及风险缓解工作。 通过这些服务,我们将识别您现有体系中的关键缺口和风险,并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尽职调查指南》以及《责任商业联盟(RBA)无冲突冶炼厂倡议检查表》等框架所提出的建议。
- 冲突矿物报告审计——我们 根据美国政府问责局(GAO)《黄皮书》的指导原则,为冲突矿物报告提供基于绩效的独立私营部门审计(IPSA)。该审计旨在确认贵公司冲突矿物报告中所述的尽职调查符合经合组织(OECD)框架,并与贵公司已采取的尽职调查措施保持一致。
自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通过以来,我们的供应链服务部门一直致力于协助企业制定和实施采购政策,并建立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流程。我们依托全球专家审计员网络,清晰传达贵公司冲突矿物尽职调查体系的目标,并收集和验证合规证据。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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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采购政策(可选)
我们将与您通力合作,制定针对关键产品及产品组件的采购政策。您的采购政策中将明确列出针对这些优先属性可采用的、具有公信力的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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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风险概况
我们通过综合考虑各产品组件中含有冲突矿物的概率以及每件组件的采购金额,为每个产品组件建立风险评估报告。这种方法能帮助您准确缩小目标供应商名单,并加快尽职调查的推进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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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供应链图
我们建立了一套供应商可追溯性计划,用于绘制您的供应链图谱,包括其规模和复杂程度。该计划旨在识别可能用于您的产品或生产过程中的潜在冲突矿物。 首先,我们会甄别符合RMAP标准的冶炼厂和精炼厂。对于从未经认证设施采购的高风险供应商,我们将进行进一步调查,以追踪具体矿山或原产地。我们的核查清单基于《冲突矿物报告模板》(CMRT)。我们定期与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合作,收集有关贵方供应商的必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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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已识别的风险
我们将根据《经合组织尽职调查指南》或RMI的RMAP等框架中提出的建议,识别您当前系统中存在的关键缺陷和风险。
如果您的产品或生产流程中含有源自任何“涵盖国家”的钽、锡、钨和黄金(即“CM 3TG”),且这些矿物并非来自废料或回收来源,则您必须提交《冲突矿物报告》(CMR)。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最终规则规定,《冲突矿物报告》必须每年由独立的私营部门审计师进行审计。
审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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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冲突矿物报告》
我们将对贵方的《冲突矿物报告》(CMR)、关键人员及其职责说明、关于证据链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标准操作程序、冲突矿物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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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记录
请向我们提交您的相关记录,包括:供应商合同、与供应商的往来文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计划、管理层会议纪要,以及贵公司或独立审计师编制的任何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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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
我们对相关员工、顾问和供应商进行了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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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
我们根据美国政府问责局(GAO)《黄皮书》的报告要求以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指导意见,提供一份摘要报告。此外,我们还提供了一份基于经合组织(OECD)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文件的核对表;针对每个指标,均对照《合规管理报告》(CMR)中披露的尽职调查体系进行核对。该核对表同样用于标明为支持总体结论而收集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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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决定
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信息,我们将判断您在《冲突矿物报告》中所述的尽职调查框架设计是否符合经合组织指南中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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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
为了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报告要求,必须对您的报告进行年度审计。
《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是什么?
《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由美国国会于2010年颁布,旨在回应外界对刚果民主共和国(DRC)及九个毗邻国家(“适用国家”)境内用于资助地区冲突的“冲突矿物”销售问题的关切。 第1502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任何使用源自这些冲突地区采矿作业的矿物的情况。该规定适用于所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定的“发行人”(包括外国发行人),只要其制造或委托制造的产品在功能或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冲突矿物。
什么是“涵盖国家”?
这十个国家分别是刚果民主共和国(DRC)、中非共和国、刚果共和国、坦桑尼亚、布隆迪、南苏丹、赞比亚、卢旺达、安哥拉和乌干达。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要求您报告何种程度的披露信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最终规则规定了一套三步程序,用于确定您需要就产品提供的信息披露程度:
- 确定您的产品是否含有冲突矿物——《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502条将“冲突矿物”定义为锡石、钽铁矿、黄金和钨矿,以及它们的衍生物。第1502条适用于含有冲突矿物的制成品,且这些冲突矿物被视为对该制成品的功能或生产过程“必不可少”。大多数自有品牌零售商可获豁免。
- 进行“合理原产国调查”(RCOI),以确定您的冲突矿物的来源—— 进行此项调查是为了确定您在生产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冲突矿物是否源自任何“涵盖国家”。 如果这些冲突矿物并非来自“涵盖国家”,或源自回收或废料,则您无需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但您必须通过SEC SD表格提交年度披露报告,说明您为确定“无冲突”状态所采用的RCOI方法。
- 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以确定您是否直接或间接为武装团体提供资金——如果冲突矿物对您的运营“必不可少”、并非来自回收或废料来源,且源自“涵盖国家”,则必须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指确定您的矿物是否直接或间接为武装团体提供资金或使其受益的过程。在此情况下,您必须提交一份《冲突矿物报告》,作为SD表格的附件。
关于冲突矿物报告审计,有哪些监管截止期限?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各公司设立了临时过渡期,以便其在“涵盖国家”建立必要的可追溯性体系。若在此期间,您发现无法确定您的产品或生产流程中是否含有冲突矿物,则必须披露调查结果,并说明您为对冲突矿物的来源和产销监管链履行尽职调查所采取的措施。 该宽限期对大型企业将于2016年结束,对小型企业将于2018年结束。宽限期结束后,确定其所用冲突矿物来自“涵盖国家”的企业必须提交《冲突矿物自我评估报告》(IPSA)。
哪些框架适用于开展尽职调查?
该最终规则要求,尽职调查须采用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尽职调查框架(例如,201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的矿产负责任供应链的尽职调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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