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气候披露法

为加州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风险报告提供专家支持 

您需要了解的加州参议院法案(SB)219、253 和 261

加州的气候披露法规(SB 253、261 和 219)对在加州开展业务并达到一定年收入门槛的美国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  

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在加州经营的约 10,000 家公司必须遵守这些要求,这使得 2025 年成为调整数据收集、团队协调和战略规划的关键一年。收入超过 5 亿美元的公司将适用 SB 261 法案,需要公布与气候相关的风险,而收入超过 10 亿美元的公司还需要满足 SB 253 法案的要求,披露其企业温室气体 (GHG) 排放清单。在时间安排上,受法律约束的公司必须在 2026 年的合规期之前准备好第一份与气候相关的报告,并提供 2025 年的数据。  

加利福尼亚州气候法规时间表

SB 253 

SB 253 法案规定,在加州开展业务且收入超过 10 亿美元的美国公司必须从 2026 年开始报告其范畴 1 和 2 温室气体排放量,从 2027 年开始报告其范畴 3 排放量。这些报告必须与《温室气体议定书》保持一致,并包括有限保证审计。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上限为每个报告年度 500,000 美元,如果是善意报告,则对范围 3 的不准确性有安全港条款。

报告范围 1 和 2 温室气体排放:从 2026 年开始,公司必须根据 2025 年的数据公开披露其范围 1(直接排放)和范围 2(间接排放)。

报告范畴 3 温室气体排放: 从 2027 年开始,企业必须使用 2026 年的数据额外报告其范畴 3 排放量(整个价值链的间接排放量)。 

SB 261 

SB 261 法案要求收入超过 5 亿美元且在加州运营的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每两年发布一次气候风险报告。这些报告必须符合 ISSB 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S2 气候风险标准》或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 (TCFD) 的框架。法律规定,对不提交报告者,每个报告年度最高可处以 50,000 美元的罚款。CARB 是 SB 261 和 SB 253 的报告监督机构。  

SB 219

第 219 号法案修订了第 253 号法案和第 261 号法案的某些方面,给予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 (CARB) 更多的时间来通过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范围 3 排放的自由裁量权。它明确了 SB 253 的子公司合并流程,并使其与 SB 261 的要求保持一致。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取消 SB 261 提交时的费用支付(但不取消费用要求本身),在 2026 年某个未确定的日期取消 SB 253 的费用支付。  

利用圣克莱尔的碳核算和气候风险专业知识实现加利福尼亚州的合规性

2025 年下半年对于将受到加州气候法管辖的公司来说是一个关键时期,许多公司都低估了报告要求。有些公司因为法律面临诉讼而没有着手准备;尽管如此,公司继续为迅速临近的执行期限做好准备是非常重要的。

圣克莱尔咨询服务可以无缝地支持企业实现对法律的全面遵守,或者为那些未达到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门槛的企业重点提供初步的气候风险报告。  

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 CDP 报告周期和流程来取得进展,并证明符合 SB 261 和 SB 253。CDP 的截止日期是 9 月下旬,因此贵公司有时间利用这一流程,以及来自以下方面的宝贵见解和咨询支持  

企业如何立即做好准备

公司现在必须采取的步骤,以达到最后期限:

1.利用 SCS 咨询支持,开始 SB 261 报告流程,同时完成与 IFRS S2 一致的 CDP 综合问卷和气候模块。    

2.在 2026 年开始的两年期报告之前,于 2025 年开展与 TCFD 一致的气候风险评估--我们共同制定了一套量身定制的方法来准备数据、组织材料和提交报告。  

3.确定 2025 年的范畴 1 和 2 排放量,以便从 2026 年开始公开披露 - 我们将带领贵公司完成整个过程。

4.让供应商参与进来 - 我们与您合作,尽早开始参与,从 2027 年开始为范围 3 报告收集数据。  

5.到 2026 年,为范围 1 和 2 排放的有限保证审计做好准备 - 这意味着报告必须符合适当的置信度参数才能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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